台湾11月房贷余额年增7.14% 成长幅度连8个月走跌******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构26日公布11月房贷余额为9.32万亿元(新台币,下同),年增7.14%,成长幅度连8个月走跌,尽管正值农历年前的购屋及交屋旺季,仍创下近2年半最低增速,显见房市降温愈来愈明显。
台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构官员表示,按照往年经验,农历年前是购屋旺季,会有一波高峰;不过今年11月房贷余额月增510亿元,虽然较前几个月的200、300亿元相比,明显放大,但远不及2020年、2021年同期的724亿及848亿元。
台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构官员认为,房贷余额增速放缓,即便年前旺季,交易量也不如以往热络,数据确实反映房市降温的现象。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