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团锦簇的北京新年音乐会现场。国家大剧院供图
2022年12月31日晚,国家大剧院音乐厅内花团锦簇,气氛温暖热烈,在2023到来之际,北京新年音乐会如约而至。国家大剧院音乐艺术总监吕嘉执棒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合唱团,携手吕思清、袁晨野、张立萍、赵聪、于红梅、程皓如、朱强、郑潇、薛皓垠、王鹤翔、张文沁、胡越等艺术家,为线上线下观众共同呈现多部中外艺术精品。
在吕嘉的指挥下,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与合唱团首先奏响了《红旗颂》,这也是北京新年音乐会延续15年的开场曲目。波澜壮阔的乐曲之后,京剧、古筝、二胡、琵琶轮番响起。京剧演员朱强与郑潇共同唱响京剧与乐队新作《多娇的江山》,古筝演奏家程皓如、二胡演奏家于红梅分别与乐团合作《小河淌水随想曲》及《引子、吟腔与快板》,琵琶演奏家赵聪携手乐团以一曲《福吉天长》当中的第三乐章“笑天长”,表达了对祖国和人民最美好、最深情的祈福。
除了呈现中国的优秀作品,音乐会还演绎了众多世界经典音乐。吕嘉指挥乐团奏响的《纽伦堡的名歌手》第一幕前奏曲是很多乐迷都印象深刻的保留作品,男中音歌唱家袁晨野唱响歌剧《卡门》中的“斗牛士之歌”,女高音歌唱家张立萍带来充满节日气息的《春之声圆舞曲》,薛皓垠、王鹤翔、张文沁、胡越4位歌唱家合作上演歌剧《弄臣》选段“自从那天见到你”。
随后,小提琴演奏家吕思清与乐团合作呈现的《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在《我的祖国》和歌剧《阿依达》气宇轩昂的“凯旋进行曲”中,音乐会进入尾声。最后的返场环节中,艺术家们为北京这座双奥之城准备了一份特别的音乐礼物——《我和你》加《雪花》双奥主题曲联奏,将大家的思绪带回2008年和2022年的闪光时刻。在热烈的气氛中,艺术家们还加演了歌剧《茶花女》中的“饮酒歌”和《我和我的祖国》。
回望2022,虽然曾与舞台现场短暂阔别,但演出行业的暖春终将到来,这场具有特殊意义的新年音乐会不仅传递了祝福,更是对未来的展望。据了解,2023年,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将正式开幕运营,届时,国家大剧院将迎来“一院三址”新格局,向公众提供更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让更多民众感受到艺术的魅力。郑 娜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